拍照書寫.一圖一文
(攝於士林官邸,Pentax MZ-L,DA 70 LE,Kodak ProFoto XL 100 36+) 究竟是因為存在而有欲望,還是因為欲望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? 當欲望大至滿格,是否也正代表著終將漸漸凋零? 當感受到自己的存在,是否也該有消失的打算? 不再存在了,也就沒有欲望了;而沒有欲望了,是不是就不再存在了呢? 如果恬淡自居是一種型態,人生何苦有那麼多他人的期待需要被滿足呢? 滿足了他人的期待,那麼你的存在,仍然是「自己」的存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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